- 淨化裝置應在產生VOCs 的實驗前開啟、在實驗結束後需繼續開啟十分鍾,保證VOCs 處理完全,再停機,並實現聯動控製。淨化裝置運行過程中發生故障,應及時停用檢修。淨化裝置建設方應提供淨化裝置的使用要求和操作規程。
- 吸附劑廢棄後,應根據《國家危險廢物名錄》確認是否屬於危險廢物;如果屬於危險廢物,應按 GB 18597、DB11/T 1368 等危險廢物貯存、轉移、處置等相關要求進行環境管理。鼓勵吸附劑循環再生利用。
- 實驗室單位應將淨化裝置的管理納入日常管理中,配備專業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,掌握應急情況下的處理措施。
- 實驗室單位應建立運行、維護和操作規程,明確設施的檢查周期,建立主要設備運行狀況的台賬製度,保證設施正常運行。
- 實驗室單位應建立淨化裝置運行狀況、設施維護等的記錄製度,主要維護記錄內容包括:
1.淨化裝置的啟動、停止時間;
2.吸附劑更換時間;
3.淨化裝置運行工藝控製參數,至少包括淨化裝置進、出口濃度;
4.主要設備維修情況;
5.運行事故及維修情況。